首页 关于年度报告编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7年) 4、 非上市的公司,报送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年度财务报告。 五、 其他报告 (二) 关于年度报告编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7年) (二) 4、 非上市的公司,报送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年度财务报告。 五、 其他报告 (二) 上市公司应当在对外公开披露中期报告和与财务相关的临时报告的同时,抄报中国保监会财务会计部。在境内、外市场同时披露的,应向保监会报送在境内市场披露的文本。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