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关于年度报告编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7年) 四、

四、 报送时间

上市公司应当在公开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将年度报告送达中国保监会财务会计部;非上市公司应当在每年4月15日前,报送上一年的年度财务报告。由于客观原因公司确实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报送报告的,应提前5天以书面申请的方式向我会请求延期,延期最长不得超过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