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89年) 第二章 工资总额的组成 第五条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89年) 第五条 第二章 工资总额的组成 第五条 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 (一) 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 (二) 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 (三) 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 (四) 运动员体育津贴。 (六)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