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限期与所办市场彻底脱钩有关问题的意见(2001年) 2. 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限期与所办市场彻底脱钩有关问题的意见(2001年) 2. 2.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其他机构或组织合资、合作联办的各类市场,可通过拍卖、转让股权等方式实现脱钩。其中,由财政拨款投资形成的股权在拍卖、转让后,所得收入应全部上缴省级财政部门。 1. 目录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