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履行中斯两国政府动植物检疫协定的通知(2001年) 第一条

第一条

本协定中的术语定义如下:

植物——活的植物及其器官,包括种子和种质;

植物产品——未经加工的植物性材料(包括谷物)和那些虽经加工,但由于其性质或加工的性质而仍有可能造成有害生物传入和扩散危险的加工品;

种子——用于种植而不是消费或加工的籽实;

植物性物品——第一条(一)、(二)、(三)中所指各项;

有害生物——任何对植物或植物产品有害的植物、动物或病原体的种、株(品)系或生物型;

检疫性有害生物——对受其威胁的地区具有潜在经济重要性、但尚未在该地区发生,或虽已发生但分布不广并进行官方防治的有害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