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骗取出口退税企业给予行政处罚的暂行规定(2000年) 第五条

第五条 税务部门认定有出口骗税行为,在作出追缴骗税款及停止出口退税权等行政处罚后,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可按本暂行规定对出口骗税企业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