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工业雷管实施编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1年) 四、

四、 所有民爆器材销售企业自2002年1月1日起,不得购买没有编号的纸壳雷管,自2002年6月1日起,不得购买没有编号的金属壳雷管。自2002年1月1日起,所有民爆器材销售企业在销售库存的未经编号的雷管时,必须向购买地公安机关出具从生产企业购买该批雷管的时间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