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暂行)有关事宜的通知药品监管局(2000年) 关于实施《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暂行)有关事宜的通知
关于实施《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暂行)有关事宜的通知
国药管注〔2000〕5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解放军总后卫生部:
《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暂行,下称《规定》)业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第23号令发布,将于2001年1月1日起执行。现将实施工作中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