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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2012年) 一、

一、 申请合格投资者资格的,应当达到下列资产规模等条件:

(一) 资产管理机构:经营资产管理业务2年以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管理的证券资产不少于5亿美元; (二) 保险公司:成立2年以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持有的证券资产不少于5亿美元; (三)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业务5年以上,净资产不少于5亿美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管理的证券资产不少于50亿美元; (四) 商业银行:经营银行业务10年以上,一级资本不少于3亿美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管理的证券资产不少于50亿美元; (五) 其他机构投资者(养老基金、慈善基金会、捐赠基金、信托公司、政府投资管理公司等):成立2年以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管理或持有的证券资产不少于5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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