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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保险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2009年) (二)

(二) 《管理规定》第九条和前条规定提交的(拟任)财务负责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证明,是指(拟任)财务负责人自有房屋的产权证或租用房屋的租赁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