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差别电价政策的意见(2006年) 附件2:

附件2:

部分高耗能产业差别电价标准

单位:元/千瓦时

行业

现行差别

电价标准

2006年10月1日起

2007年1月1日起

2008年1月1日起

电解铝、铁合金、钢铁、电石、烧碱、水泥、黄磷、锌冶炼

淘汰类

0.05

0.10

0.15

0.20

限制类

0.02

0.03

0.04

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