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外国财产保险分公司改建为独资财产保险公司有关问题的通知(2004年) 五、 外国财产保险公司向中国保监会申请将其在华设立的分公司改建为独资财产保险公司的,须提交下列材料: (六) 关于外国财产保险分公司改建为独资财产保险公司有关问题的通知(2004年) (六) 五、 外国财产保险公司向中国保监会申请将其在华设立的分公司改建为独资财产保险公司的,须提交下列材料: (六) 外国保险公司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关主管当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以及对其符合偿付能力标准的证明; (五) 目录 (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