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200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2006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应依照本规定经审批机关批准,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设立登记。 如果被并购企业为境内上市公司,还应根据《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引用法条 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2005)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