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与分立的规定(2001年) 第三十五条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与分立的规定(2001年) 第三十五条 第三十五条 公司投资者因公司合并或分立而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合同、章程自审批机关变更或核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四条 目录 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