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二)(2001年) 二、 《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二)(2001年) 二、 二、 允许投资性公司作为发起人发起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或持有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流通的法人股。投资性公司应视为股份公司境外发起人。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