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复制发行境外录音制品向著作权人付酬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版权局(2000年) 三、 关于复制发行境外录音制品向著作权人付酬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版权局(2000年) 三、 三、 引进方支付报酬的标准按国家版权局颁发的《录音法定许可付酬标准暂行规定》和《关于录音法定许可付酬标准暂行规定的补充通知》中规定的标准支付。 请各地版权局将本通知转发当地音像出版单位,并认真检查执行情况。 国家版权局 二〇〇〇年九月十三日 二、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