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地震灾区恢复生产的指导意见(2008年) 1. 关于地震灾区恢复生产的指导意见(2008年) 1. 1. 统筹安排,确保重点。坚持恢复生产与抗震救灾急需相结合。科学评估受灾损毁情况,科学制定恢复生产方案,以修复重要基础设施、抓好农业抢收抢种、搞活商贸流通、保障救灾物资和群众生活、保证国家重点工程为重点,分类指导,先急后缓,分步实施。 (二) 目录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