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地震灾区恢复生产的指导意见(2008年) 4. 关于地震灾区恢复生产的指导意见(2008年) 4. 4. 维护灾区正常市场秩序。密切监测灾区重要生活用品和生产资料的市场供求变化及价格走势,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和商业欺诈、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等行为。 (四) 基础设施。 3.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