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在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违法犯罪工作中加强衔接配合的暂行规定(2006年) 第十七条 关于在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违法犯罪工作中加强衔接配合的暂行规定(2006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第十六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