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各级各类学校设置清真食堂、清真灶有关问题的通知(2000年) 三、

三、 各级各类学校在招生时,不准以不具备清真餐饮条件为由拒绝接受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学生入学,或因为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师生人数少而不执行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