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评估机构与政府主管部门脱钩的通知(1999年) 1.

1. 关于脱钩改制的时间要求:土地评估中介机构脱钩改制工作应与当前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同步进行;条件成熟的或因从事其它领域评估工作需要的,可在政府机构改革之前完成脱钩改制工作;条件不成熟的,可在地方政府机构改革之后完成脱钩改制工作,各单位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灵活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