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开展股权激励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2002年) 十二、 关于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开展股权激励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2002年) 十二、 十二、 主管财政、科技部门对企业提出的试点申请报告,应认真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应及时批复。 目录 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