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开展股权激励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2002年) 五、 关于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开展股权激励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2002年) 五、 五、 试点企业股权激励方式包括奖励股权(份)、股权(份)出售、技术折股。 (一) 奖励股权(份)是指企业按照一定的净资产增值额,以股权方式奖励给对企业的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 (二) 股权(份)出售是指根据对企业贡献的大小,按一定价格系数将企业股权(份)出售给有关人员。价格系数应当在综合考虑净资产评估价值、净资产收益率及未来收益等因素的基础上… (三) 技术折股是指允许科技人员以个人拥有的专利技术或非专利技术(非职务发明),作价折合为一定数量的股权(份)。 (二)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