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劳动关系处理办法(2003年) 4. 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劳动关系处理办法(2003年) 4. 4.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有关部门同意改制的批复,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分流安置人员方案的决议。 (五) 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备案办法: 3.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