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劳动关系处理办法(2003年) 一、 关于国有企业改制分流中劳动关系处理工作 (七) 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劳动关系处理办法(2003年) (七) 一、 关于国有企业改制分流中劳动关系处理工作 (七) 企业改制分流时,已经与原主体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不能再回原主体企业参加改制。 目录 (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