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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偿付能力监管信息系统的通知(2010年)

发布机关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效力 现行有效
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公司筹备组: 为改进偿付能力监管信息化水平,提高监管效率,我会决定于2011年1月1日起启用偿付能力监管信息系统。系统启用后,各公司应通过该系统向我会报送偿付能力报告、年度财…

一、 适用范围

二、 报送内容

(一)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季度、年度); (二) 保险集团偿付能力报告(半年度、年度); (三) 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管理建议书; (四) 保险公司交强险专题财务报告; (五) 保险公司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 报送保险集团偿付能力报告的公司还应当按照《关于编报保险集团偿付能力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08〕55号)的要求,同时报送所属境内非保险类成员公司以及所…

三、 报送方式

四、 报送时间

五、 报送管理

六、 系统安全

七、 其他要求

(一) 各公司应充分重视偿付能力监管信息报送工作,协调各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相关系统修改和报送工作,及时报送偿付能力监管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 (二) 系统启用后,偿付能力报告、年度财务报告和各项专题财务报告的纸质文本仍按现行规定报送。 (三) 请各公司于2011年1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组织完成年度偿付能力报告、年度财务报告和各项专题财务报告数据的报送测试工作,测试数据为2009年有关年报数据。 各公司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应及时与我会联系。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