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启用中国保险统计信息系统的通知(2004年) 七、 报送管理 (一) 关于启用中国保险统计信息系统的通知(2004年) (一) 七、 报送管理 (一) 保险集团公司应负责集团及其所属子公司的统计信息报送工作,即集团公司报送集团合并、集团本级、其子公司的全国汇总、省级汇总和地市三级保险统计信息。但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暂时独立报送其统计信息;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除报送集团合并、集团本级的保险统计信息外,还应报送存续业务的全国汇总、省级汇总和地市三级保险统计信息。 七、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