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启用中国保险统计信息系统的通知(2004年) 四、 报送机构和数据机构 (三) 关于启用中国保险统计信息系统的通知(2004年) (三) 四、 报送机构和数据机构 (三) 信息系统根据报送机构和数据机构确定保险统计信息的采集对象、设定报送完整性校验和数据汇总关系。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