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年) 三、

三、 受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的外商,应当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较好的财务状况和信誉,具有改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和促进上市公司持续发展的能力。

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原则上采取公开竞价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