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同意四川省高县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2001年) 关于同意四川省高县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2001年) 你省《关于高县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请示》(川府〔2001〕49号)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将高县人民政府驻地由文江镇迁至庆符镇。搬迁经费由你省自行调剂解决。 你省《关于高县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请示》(川府〔2001〕49号)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将高县人民政府驻地由文江镇迁至庆符镇。搬迁经费由你省自行调剂解决。 民政部 二〇〇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