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受理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的规定(2003年) 第二条 关于受理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的规定(2003年) 第二条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受理特别行政区政府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的活动。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