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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2003年)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取消28项行政审批项目,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取消28项行政审批项目,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