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2003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决定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后,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继续对国务院部门其余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和论证。经研究,国务院决定第二批取消40… 附件:1. 国务院决定取消的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目录(406项) 2. 国务院决定改变管理方式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8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