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得内地医学专业学历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2001年) 附件:

附件: 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略)

卫 生 部

中 医 药 局

公 安 部

国 务 院 台 办

国务院港澳办

二〇〇一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