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取得内地医学专业学历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2001年) 十二、 关于取得内地医学专业学历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2001年) 十二、 十二、 从2002年中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开始起,接受符合本通知规定条件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参加中国医师资格考试的申请。 附件: 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略) 十一、 目录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