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印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标志有关问题的通知(2007年) 注: 关于印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标志有关问题的通知(2007年) 注: 注: 本标志未经承保公司盖章或涂改填写内容视为无效,请注意随身携带。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注: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