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印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标志有关问题的通知(2007年) 一、 关于印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标志有关问题的通知(2007年) 一、 一、 各经营交强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应根据《关于规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证和标志管理的通知》(保监发〔2006〕60号)的规定,在签发交强险保单时,向投保人核发相关年度的交强险标志(包括内置型交强险标志和便携型交强险标志)。 引用法条 关于规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证和标志管理的通知(2006)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