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加快推动北京保险产业园创新发展的实施办法(2015年) 第八章 关于加快推动北京保险产业园创新发展的实施办法(2015年) 第八章 第八章 加大服务保障,优化发展环境 第三十四条 加强对保险机构的支持力度。对新设立或新迁入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机构,依照北京市促进金融产业发展政策给予支持。 第三十五条 加强对保险机构办公用地、用房支持力度。 第三十六条 加强保险人才服务力度。 第三十七条 加强规划建设服务保障。 第三十三条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