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加快推动北京保险产业园创新发展的实施办法(2015年) 第五章 关于加快推动北京保险产业园创新发展的实施办法(2015年) 第五章 第五章 探索资金运用创新,支持经济转型升级 第二十三条 支持保险机构以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夹层基金等形式参与京津冀协同发展、首都城市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建设,对项目规划、退出机制、增信措施等进行统筹安排,为保险… 第二十四条 鼓励保险机构通过投资企业股权、债权、基金、资产支持计划等形式,在合理管控风险的前提下,为科技型企业、中小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资金支持。 第二十五条 探索保险机构投资、发起资产证券化产品,积极培育另类投资市场,支持保险机构境外投资。 第二十六条 鼓励符合资质的保险资产管理机构探索与北京市社会保障基金和医疗保险基金的合作模式,提高基金市场化运作水平。 第二十七条 鼓励保险机构设立不动产、基础设施、养老、健康等专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支持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设立夹层基金、并购基金、不动产基金等私募基金。鼓励保险机构开展设立基金管…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