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2015年) 五、 加强协调,提高监管的系统性和协同性 (五) 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2015年) (五) 五、 加强协调,提高监管的系统性和协同性 (五) 中国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要依法履行行政监管职责,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派出机构要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做好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执法工作,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及时查处。要支持全国股转系统和相关自律组织对非上市公众公司的自律监管,与行政监管形成合力。 (四)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