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加强银行代理人身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2003年) 五、 各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在销售中应当客观公正地宣传银行代理人身保险产品。宣传内容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二) 关于加强银行代理人身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2003年) (二) 五、 各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在销售中应当客观公正地宣传银行代理人身保险产品。宣传内容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二) 向客户说明保险产品的经营主体是保险公司。在宣传内容上不得出现“银行和保险公司联合推出”、“银行推出”、“银行理财新业务”等类似字样,不得出现银行的标志、图案。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