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规定(2025年) 第六章 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规定(2025年) 第六章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公职人员在行使公权力过程中发生的依法由监察机关负责调查的案件,不适用本规定,应当依法及时将…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所称金融监管部门,是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各级派出机构。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中“三日”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休息日。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中国银监会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工作规定》(银监通〔2007〕27号)、《中国保监会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保监发〔2…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