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的意见 关于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的意见(2005年) 发布机关 民政部、科技部、国家民委、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林业局、海洋局、测绘局 效力 现行有效 行政区域界线是国家依法实施分级行政管理的重要依据。1995—2002年,国务院组织勘定了省、县两级陆地行政区域界线,基本上解决了引发大量争议并长期困扰各地的行政… 一、 认真开展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消除界线纠纷隐患 二、 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共同维护行政区域界线附近地区稳定 三、 完善制度,建立健全维护行政区域界线附近地区稳定的协调处理机制 四、 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