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珠江流域近期防洪建设的若干意见(2002年) 四、
四、 关于河口及河道整治
珠江河口整治涉及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要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协作,综合治理。既要考虑防洪安全,又要兼顾通航及生态环境建设,满足珠江三角洲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近期河口整治的重点是磨刀门水道、横门水道、洪奇门水道和蕉门水道。通过采取清淤、清障、控导等措施,保障口门泄洪、纳潮及航运的要求,改善水环境。河口范围内的跨河、穿河、穿堤工程,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线、取水口、排污口等工程的规划和建设,应按照水利部发布的《珠江河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珠江水利委员会和广东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
珠江干流中下游河道经多年整治,河势基本稳定,但局部河段因深槽靠岸、主流顶冲,出现滑坡塌岸,部分河段严重无序采砂,影响河道行洪安全。近期要完成北江大堤险段、芦苞涌和西南涌、深圳河、韩江干流等重点险工险段的整治。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应各司其职,相互协作,依法行政,加强河道采砂的管理,制定管理办法,严禁非法无序采砂行为。航道整治等工程建设,要以稳定河势为前提,尽量与河道整治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