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加强海河流域近期防洪建设的若干意见(2002年) 九、 加强前期工作和建设管理 (二) 关于加强海河流域近期防洪建设的若干意见(2002年) (二) 九、 加强前期工作和建设管理 (二) 建设管理。 防洪工程建设,要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要实行严格的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工程建设质量实行终身责任制。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