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河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2014年) 4.

4. 开展水域岸线登记和确权划界工作。各地要全面开展河湖水域岸线登记、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工作。抓紧制定河湖水域岸线登记办法,保障水域岸线登记工作统一标准、统一平台、统一发证。各地要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加快划定河湖管理范围,明确管理界线。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工作要按照轻重缓急、先易后难、因地制宜的原则实施,对确权存在较大困难的可先划界、后确权。对已划定管理和保护范围的,要设立界桩、管理和保护标志,严格涉河湖活动的社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