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加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核算管理的通知(2007年) 二、 关于加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核算管理的通知(2007年) 二、 二、 各公司必须在2007年8月1日前上报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业务年度的交强险专题财务报告。交强险专题财务报告应当由注册会计师审计。专题财务报告的内容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单独核算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引用法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单独核算管理暂行办法(2006)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