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完善分类别分层次教学体系。对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进行适应岗位和履职需要的分类培训。国家检察官学院与各分院分层开展以领导干部为对象的领导素能培训、以新进新任晋升人员为主要对象的任职资格培训、以检察业务骨干为主要对象的专项业务培训、以提高基本履职能力为重点的岗位通用技能培训。探索检察研究人才培训和其他新类型培训。国家检察官学院重点培训本级检察人员,省市级检察院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和部门负责人,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地方检察院部分业务骨干,检察师资,承担晋升高级检察官培训、初任检察官统一职前培训和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干部专项培训。加强基层检察业务骨干示范性培训。分院结合地域检察业务和队伍实际分别承担相应培训,重点培训本地区其他检察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