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基金布局规划和投向指导的工作办法(试行)(2025年) 第二条

第二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突出政策性定位,有力有效支持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市场不能充分发挥作用的薄弱环节,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优化生产力布局,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着力打造新兴支柱产业,支持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支持科技创新,着力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防止同质化竞争和对社会资本产生挤出效应,促进形成规模适度、布局合理、运作规范、科学高效、风险可控的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