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加强家庭暴力告诫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2024年) 十三、 关于加强家庭暴力告诫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2024年) 十三、 十三、 教育行政、卫生健康、民政等部门应当加强反家庭暴力业务培训,督促指导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十二、 目录 十四、